2022年4月1日起,这些环保政策和行业标准将开始施行
2022年4月待行标准7条:
0 1
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
2021年9月初,该国家标准发布,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。发布单位: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。
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,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,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条文同时废止。规范文件明确,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%,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65%、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%。
0 2
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 低碳发展水平评价导则
该标准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,并将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。发布单位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。
0 3
城乡社区环卫清洁服务要求
该标准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,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。发布单位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。
该标准规定了城乡社区环卫清洁服务总则、服务范围、资源配置、清洁作业、质量监控、服务评价与改进要求,并明确水域清洁、垃圾收集、垃圾运输等工作中的具体要求。
0 4
水质28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-质谱法
该标准于2021年9月17日生成,将于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。发布单位:生态环境部。
为防治生态环境污染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水中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方法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、地下水、海水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 28 种有机磷农药的气相色谱-质谱法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0 5
水质灭菌生物指示物(枯草芽孢杆菌 黑色变种)的鉴定 生物学检测法
该标准与第四条标准同日发布,并将于4月1日起实施。发布单位:生态环境部。
为规范水中灭菌生物指示物(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)的鉴定方法,生态环境部制定本标准。标准规定了鉴定水中灭菌生物指示物(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)的生物学方法,用于微生物实验室灭菌效果的评价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0 6
水质 叠氮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
该标准与第四条标准同日发布,并将于4月1日起实施。发布单位:生态环境部。
为规范水中叠氮化物的测定方法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叠氮化物的分光光度法,且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0 7
水质9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的测定 固相萃取/高效液相色谱法
该标准与第四条标准同日发布,并将于4月1日起实施。发布单位:生态环境部。
为规范水中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 的测定方法,生态环境部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、地下水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A 的高效液相色谱法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